1.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未休年假,应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假工资报酬。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2.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假工资报酬。3.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需依法核算并支付未休年假的相应赔偿。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的年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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