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未经本人签字就罚款是违法的。首先,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意味着罚款需有合法依据且按规定操作。其次,厂里单方面罚款属于克扣工资行为。劳动者有权获得足额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无权随意扣除。再者,罚款未经员工签字确认,员工对罚款事项不知情且未同意,不符合正当程序。总之,厂里这种未经签字的罚款行为违法,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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