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支付拖欠工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2. 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确定工资数额及支付时间等,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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