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六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各省级政府规定,例如某省规定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样依省级规定,如该省为10个月本人工资。3. 还应支付工伤期间工资福利、医疗费、护理费等已产生但未结算的费用。4. 保留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5.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上述赔偿待遇。用人单位应依法依规履行赔偿责任,保障工伤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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