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如,员工月工资为5000元,工作3个月后公司才签订合同,那么这两个月公司需额外支付10000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2.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在此期间仍需支付二倍工资差额,最多支付11个月。3. 劳动者还可要求公司补缴从入职开始的社保等。此外,未签合同可能导致员工在某些权益保障上存在风险,如工伤认定、离职补偿计算等方面可能会因缺乏合同约定而产生争议。建议员工及时与公司协商签订合同,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