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解除协议,合同即解除。这是双方自愿且平等的行为,符合意思自治原则。2.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 用人单位法定解除: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情形,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同时,用人单位有合法的解除理由,如经济性裁员等,也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符合相应程序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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