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湖北武汉的高爽律师,执业证号为1420120********22。他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专业,专注婚姻家事与刑事辩护领域超22年。经手数百起复杂案件,能快速定位焦点并制定方案,像胡某离婚财产纠纷案等都处理得很出色。他善倾听诉求,兼顾法律与情感。还取得显著执业成果,如构建家企风险隔离体系等。在当地法律界口碑良好,未来会继续提供优质服务。
怀孕第三胎受劳动法保护,劳动者若依法缴纳社保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违反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湖北武汉的高爽律师,执业证号为1420120********22。他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专业,22年专注婚姻家事与刑事辩护,熟悉办案流程和裁判规则。超22年执业,经手数百案,能快速定位焦点、制定方案。他善倾听诉求,兼顾法律与情感。现任职于广东知恒(武汉)律所,在家企风险隔离业务上也获认可,口碑良好。
在我国,劳动者享有广泛的权利,诸如就业权、签订劳动合同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职业培训权、获得社会保险福利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等。
产假最多休12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地方规定产假30天。《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
周鑫律师毕业于法律硕士(法学)专业,是北京盈科(成都)律所专职律师。他业务广泛,专业能力强,沟通出色,责任心重且经验丰富。面对各类法律难题,他会用专业素养和负责态度为当事人保驾护航。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那么在中国境内的外籍员工和企业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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