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仲裁受理时间一般为五个工作日。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劳动仲裁委依据该条款规定,对收到的仲裁申请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符合则受理并通知,不符合则书面说明理由。权利义务仲裁委有在五日内作出受理与否决定的义务,申请人有按规定提交申请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主要看仲裁申请是否符合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等条件。实务建议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时,应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要求,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受理延迟。可通过劳动仲裁委官网电话等方式查询受理进度。若超过五日未收到受理通知,可主动联系仲裁委询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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