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解答:劳动仲裁裁决书本身不存在有效期的说法。但生效后的执行有一定期限规定。2.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3. 核心分析: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就应按照裁决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申请执行有期限要求。关键在于裁决书生效一般非终局裁决自当事人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起诉则生效;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4. 实务建议:若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裁决不服要注意在规定的起诉期限内提起诉讼以确定裁决书是否生效。生效后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应及时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裁决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需准备好裁决书、申请执行书等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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