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在没有与对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独行使解除权使劳动合同关系消灭的行为。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核心分析:劳动者单方面解除:需满足法定条件或提前通知。如因单位过错可即时解除;正常解除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需符合法定情形并履行程序否则属违法解除。实务建议:劳动者:留存解除通知的送达凭证。收集单位违法证据。用人单位:固定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等证据。履行法定程序书面通知工会。 纠纷发生时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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