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所以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在女职工怀孕时,不能到期终止,应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基于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的原则,法律禁止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等特殊时期随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义务延续劳动合同,保障女职工孕期的工作权益;女职工有权要求劳动合同延续,享受相应待遇。关键要件: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这一事实。实务建议:女职工应向用人单位告知自己怀孕的情况,并保留相关通知记录。若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合同,女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恢复劳动关系。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劳动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调解或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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