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即实际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所以,经济补偿金通常以劳动者的实际工资为计算依据,这样能更全面准确地反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水平,保障其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