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休息,劳动者一般不可以随时辞职。1.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给休息,可能侵犯了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属于未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但劳动者需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即需先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2. 其次,若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 最后,劳动者应保留好公司不给休息的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与领导沟通的记录等,以便维护自身权益。总之,虽公司不给休息可作为解除合同理由,但要依法依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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