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2. 通常情况下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3.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有关于工资支付时间的特别约定应按照约定执行但该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总之离职工资原则上应在离职当日结清以保障劳动者及时获得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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