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员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意外,在符合一定条件下算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强调“上下班途中”及“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两个关键要素。权利义务:员工有获得工伤认定及相应赔偿的权利;用人单位有协助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等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必须是在上下班合理路线途中;二是事故需为交通事故等特定类型;三是员工对事故承担非主要责任。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下班路线证明(打卡记录、通勤车票等)、医院诊断证明等。寻求帮助: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要求其协助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员工或其近亲属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行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程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会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认定结果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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