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用人单位在停工停产后解除劳动合同属于非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劳动关系可能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若停工停产符合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协商不成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通知和支付补偿义务劳动者有获得相应补偿权利。关键要件:需证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及协商不成。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停工停产通知、协商记录等。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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