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请病假2个月后仍有可能休年假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2、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对照上述规定看职工累计工作年限及病假时长是否符合相应情形。权利义务:符合条件则不享受当年年假不符合则有权利享受。关键要件:明确职工累计工作年限及病假时长。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收集好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假条等能证明请病假事实及时长的材料。判断依据:依据上述条例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不享受年假的情形。沟通协商:若对能否休年假有疑问可与单位人事部门沟通确认具体情况。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