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员工休产假提前上班单位应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工资。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3、核心分析: 员工在产假期间提前上班履行了劳动义务单位有义务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报酬。 这体现了对女职工权益的保护确保其不因生育而遭受经济损失。 关键构成要件是员工实际提供了劳动单位应基于此支付工资。4、实务建议: 员工可与单位沟通明确提前上班的工作安排和工资支付方式并留存相关沟通记录。 记录好自己提前上班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作为实际提供劳动的证据。 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资员工可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改正;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工资。法律程序一般是先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最终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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