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服务员提前一个月通知老板辞职老板不让走的行为是不合理的违反了员工的辞职权。2、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员工依法行使辞职权只需提前规定时间书面通知无需用人单位同意。权利义务:员工有按程序通知的义务通知后即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应配合办理离职手续。关键要件: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且通知需送达用人单位。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留存书面辞职信及送达的证据如快递单、电子邮件等。寻求帮助: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电话12333。法律程序:监察部门会调查处理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办理离职手续。若仍无法解决可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相关证据按仲裁程序进行由仲裁委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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