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无故被公司辞退,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核心分析: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关键在于确定员工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标准,以此来计算赔偿金数额。实务建议:员工应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可先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仲裁流程一般包括受理、开庭、裁决等环节。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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