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拖欠三个月工资,劳动者可以直接离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公司拖欠工资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符合该条规定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权利义务: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公司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义务。公司拖欠工资侵害了劳动者权益,劳动者据此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关键要件:只要存在公司拖欠工资这一事实,劳动者就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拖欠情况的证据。告知公司:以书面形式(如邮件、快递等)告知公司因拖欠工资决定离职,并要求结算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办理离职:按公司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若公司不配合结算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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