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仲裁开庭老板不来,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老板作为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符合上述规定中缺席裁决的情形。 权利义务:申请人有按时到庭参加仲裁的义务,被申请人同样有此义务。老板不来,其放弃了在庭上答辩、质证等权利。 关键构成要件:一是老板收到书面开庭通知,二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确保己方证据充分,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等。 按时到庭:申请人务必按时参加庭审,阐述主张。 关注后续:仲裁庭会根据现有证据和庭审情况进行缺席裁决,等待裁决结果。若对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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