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核心分析:1. 连续工作满十年是重要考量因素,体现劳动者长期稳定贡献。2. 用人单位相关改制等情形下符合条件也需签。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后续订,劳动者无过错即应签。4. 满一年不签书面合同自动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实务建议:1. 劳动者可留意自己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保存好工作相关凭证,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证明连续工作时间。2. 若符合签订条件,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签订。3. 如用人单位拒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依据保存的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