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工伤认定一年后仍可申请赔偿。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工伤认定一年后,若之前未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或其近亲属等仍可申请。核心分析:工伤认定是获得赔偿的前置程序。职工发生工伤后,需及时申请认定,认定后才能确定赔偿责任主体及范围。申请赔偿的权利基于工伤事实,只要工伤认定程序启动,后续赔偿申请不受一年时间限制。关键在于要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事故伤害符合工伤情形。实务建议:首先收集劳动关系证明、事故发生的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医院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等。然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证据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会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主张赔偿。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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