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未签劳动合同离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工资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天数和约定的工资标准计算。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核心分析: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未签则需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离职时,符合法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关键在于用工时间及是否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实务建议:收集能证明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等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证等。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申请书、仲裁受理、开庭审理、仲裁调解、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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