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仲裁开庭前需准备多方面资料,包括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仲裁申请书及副本、证据材料等。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核心分析: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等,是确定双方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 仲裁申请书明确请求及事实理由,让仲裁委了解诉求。 证据材料支撑请求,如加班证据、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证据等。实务建议: 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及相关事实的证据。 按仲裁委要求准备多份仲裁申请书副本,确保内容准确清晰。 提前整理证据,按类别编号,方便庭审出示。 可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仲裁机构,确保资料准备齐全、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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