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写了离职单公司不批,劳动者仍可依法离职。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只要履行了法定通知程序,离职行为即合法有效。权利义务:劳动者有按规定通知的义务,用人单位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的义务。关键要件: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试用期提前三日)。实务建议:收集证据:留存离职单提交的相关证据,如邮件发送记录、当面提交的签收凭证等。书面通知:再次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离职决定及时间节点。到期离职:三十日(试用期三日)届满后,直接办理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无需公司批准。若公司不配合,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并结算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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