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旷工三天既不算自动离职也不算开除。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自动离职是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批准擅自离职的行为。开除是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存在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旷工三天一般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用人单位需证明劳动者旷工事实及规章制度对此有明确规定,且该规定合法有效。 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解除劳动合同权利,但需支付相应经济补偿;劳动者旷工违反规定,可能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关键要件:旷工事实明确、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且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用人单位需保留考勤记录、旷工通知等证据。 规章制度明确:确保规章制度明确旷工的定义、后果等,并依法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通知工会:解除劳动合同前通知工会,征求工会意见。 书面通知: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说明解除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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