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局是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劳动监察等行政管理工作;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准司法制度。二者性质和职能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劳动仲裁的相关程序和规则。核心分析:劳动局侧重于劳动行政管理,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查处违法行为。劳动仲裁则是居中裁决劳动争议,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事实,适用法律作出裁决。关键构成要件方面,劳动局执法基于其行政管理职权,劳动仲裁启动需有劳动争议发生。实务建议: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劳动违法行为,可向当地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违法事实的证据。若发生劳动争议,想通过仲裁解决,需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仲裁流程一般包括受理、开庭、调解、裁决等环节。劳动者要密切关注仲裁通知,按时参加庭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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