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通常涉及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共同承担赔付责任:1. 社保赔付部分: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2. 用人单位赔付部分: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即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单位未派人护理应支付相应护理费。总之工伤赔偿是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根据各自责任范围共同保障工伤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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