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工资和停工留薪工资有一定区别:1. 概念不同:工伤工资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的工资。停工留薪工资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的工资。2. 计算方式:工伤工资按照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计算。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 支付主体:工伤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工资由所在单位支付。4. 支付期限:工伤工资支付期限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确定停工留薪工资支付期限根据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确定。5. 支付标准:工伤工资支付标准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确定停工留薪工资支付标准根据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确定。总之工伤工资和停工留薪工资在概念、计算方式、支付主体、支付期限和支付标准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待遇时应根据自身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合理享受相应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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