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企业不续签合同,属于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符合法定补偿条件。权利义务:企业有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劳动者有获得补偿的权利。关键要件:明确合同到期且企业不续签,非因劳动者不同意维持或提高原条件导致。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工作年限的材料。沟通协商:先与企业友好协商补偿事宜。申请仲裁: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按仲裁程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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