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是指房产人将房产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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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铁龙
四川鑫天律师事务所
岳铁龙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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