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不是买卖合同,两者区别如下:
1、买卖合同只有双方当事人,而转让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
2、买卖合同是买方与买方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无论是签订合同或者标的物款项的支付均在双方之间完成,转让合同是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代替委托人完成合同的履行,无需当事人自己完成。
《合同法》(有效期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
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八十七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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