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商标法律服务领域,
北京刘东阳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成为了行业内的佼佼者。他深耕商标法律服务领域十余年,构建了覆盖商标全生命周期的系统化服务能力,持续输出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背后蕴含着宝贵的经验总结。
刘东阳律师有着丰富的
教育背景,他是北京化工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
知识产权法学硕士。他现任北京市京师
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企业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法律事务部主任等多个重要职务,还多次获得律新社相关荣誉。他既精通
商标注册、异议、无效宣告等确权程序,又擅长
商标侵权诉讼、
反不正当竞争及行政争议解决。
在实务攻坚方面,刘东阳律师经办的典型案例体现出了他在法律适用与证据策略上的卓越能力。“麻*天”商标侵权案入选《知识产权报》年度十大案例。
侵权方是原告同行业竞争者,在“花椒油”商品上突出使用“麻*天”商标,原告起诉后获海淀
法院支持。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侵权方29类“食用油”产品和“花椒油”是否属于类似商品,以及侵权方的使用在先抗辩理由是否有依据。原告通过行政争议无效掉侵权方30类“花椒油”上的相关商标,并确认近似。在民事案件中主张侵权方不规范使用,通过行政案件接力民事案件的方式成功反击侵权方主张,最终获得法院支持。这一案例告诉我们,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合理运用行政和民事案件的接力,对于反击侵权方的抗辩理由非常关键。
“鑫老x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被
马鞍山中院评为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安徽某食品有限
公司注册了“老x坊”及图形商标,
姑苏区某粮油经营部销售的“鑫老x坊”调和芝麻香油,商标及包装与“老x坊”产品类似。法院认定“鑫老x坊”与“老x坊”为近似商标,判决相关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此案例让我们明白,判断商标是否近似要综合考虑商标的构成、读音以及市场上消费者的认知等因素。
贵州某酿酒
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也展现了刘东阳律师的专业能力。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为由驳回注册申请,原告代理人从商标与企业字号的功能区分及标志对比两个角度阐述,并提交在先案例支撑,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撤销被诉决定。这个案例明确了商标与字号权的法律界限,统一了近似商标判定标准,强化了商标显著性审查,对处理
商标权与字号权冲突具有指导意义。
在“35类不是万能商标,二审撤销一审判决”的案件中,原告和被告均注册了与“xx斋”相关的商标但类别不同。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侵权,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二审判决详细阐释了第35类服务商标与第21类商品商标的本质区别,包括服务目的与性质、行为模式等方面。刘东阳律师作为被告代理律师,成功为被告维护了权益,让我们认识到不同类别商标在实际使用中的本质差异。
此外,刘东阳律师还服务多家企业,在《正**教》同名作品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推动
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图书领域的适用;在“零**”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中,打破常规思路为企业拿回商标权;在“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中,为客户维护权益并净化市场。
刘东阳律师通过这些典型案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商标法律服务领域为企业提供了从商标布局、驰名认定到维权保护的一体化服务,精准对接多行业需求,实现了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他的经验对于处理商标相关法律事务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无论是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还是商标确权等案件,都能从他的案例中找到应对的思路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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