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用期辞职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和约定工资标准计算,先算日工资(月工资除以21.75),再确定实际工作天数,两者相乘得应得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约时一次付清工资,若违法拖欠克扣,劳动者可投诉或仲裁。

试用期辞职,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算,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合同约定工资8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有约定且合法,按约定算。单位应一次性付清工资,否则劳动者可维权。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还不得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需综合多因素确定,保障劳动者权益。

试用期辞职工资计算遵循一定原则: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确定,若仅约月工资按21.75天折算日工资;算实际出勤天数;离职时单位应一次性付清工资。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员工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试用期辞职工资计算遵循一定原则: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如根据出勤天数确定;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包括不低于同岗最低档或约定工资80%及当地最低工资;工资应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付清,拖欠可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