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风险包括:1、存在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并承担相关用工责任的风险。2、承担社保待遇赔偿的风险。3、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法律风险。
适用以小时计算工作时间的工作岗位,如保洁、园丁、家政等。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将非全日制用工称之为“小时工”。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有以下区别: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全日制以日计酬为主;非全日制的当事人可以签订口头协议,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而全日制的当事人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并且要依法解约,程序更为复杂。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主要从定义,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公司数量,合同订立方式,试用期,终止用工条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周期等方面进行了区分。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如下:1、是否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3、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和终止条件不同。4、工资支付周期不同。5、社会保险的缴纳方式不同。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优点:1、按照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员工,企业只需要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其他的费用自然就包含在他的工资里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非全日制用工的成本比全日制用工要低廉一些,可以为企业节约一部分人力成本。
非全日制用工有以下规定:双方可订立口头协议。劳动者可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终止用工,且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支付报酬最长不超过15日。
1.劳动合同形式多样。非全日制工用工可以订立书面协议,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2.允许多重劳动关系。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主要适用于灵活,短期的用工岗位,包括家政,快餐店服务员、保洁员等类型的工作。非全日制用工主要有以下特点:1、小时计酬且不得超过法定工时。2、方协商同意,可订立口头协议。3、非全日制员工可订立多重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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