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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的范围有哪些?

2024.04.11 公司法 2533人浏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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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主要适用于灵活,短期的用工岗位,包括家政,快餐店服务员、保洁员等类型的工作。 非全日制用工主要有以下特点: 1、小时计酬且不得超过法定工时。全日制劳动关系一般是以日、月、年为单位计算劳动报酬的,但是,非全体制用工,则需要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劳动报酬。而且,非全日制员工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若超过此标准,企业就必须采用全日制用工方式而不能采用非全日制用工方式。 2、双方协商同意,可订立口头协议。尽管《劳动合同法》允许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采用口头协议的方式订立,但是,为了防止发生纠纷时“有理说不清”,企业最好还是采用书面形式,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3、非全日制员工可订立多重劳动关系。非全日制员工若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企业不能据此便辞退员工,但是,作为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能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对此,企业应注意。 风险提示:除了前面已经提及的计酬方式、合同形式以及允许建立多重劳动关系等特点之外,企业在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时还须注意以下几点: 1、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2、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随时终止,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赔偿。 3、计酬标准有下限。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15日。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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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哪些非全日制用工?

    适用以小时计算工作时间的工作岗位,如保洁、园丁、家政等。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将非全日制用工称之为“小时工”。

    张福昊律师 2021.12.29 1847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有何区别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有以下区别: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全日制以日计酬为主;非全日制的当事人可以签订口头协议,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而全日制的当事人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并且要依法解约,程序更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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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有哪些?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如下:1、是否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3、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和终止条件不同。4、工资支付周期不同。5、社会保险的缴纳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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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有哪些?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主要从定义,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公司数量,合同订立方式,试用期,终止用工条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周期等方面进行了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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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全日制用工利弊有哪些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优点:1、按照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员工,企业只需要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其他的费用自然就包含在他的工资里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非全日制用工的成本比全日制用工要低廉一些,可以为企业节约一部分人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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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有以下规定:双方可订立口头协议。劳动者可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终止用工,且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支付报酬最长不超过15日。

    张福昊律师 2021.12.29 826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有哪些

    1.劳动合同形式多样。非全日制工用工可以订立书面协议,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2.允许多重劳动关系。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张燕鹏律师 2019.08.02 3621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有医保吗

    有。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

    张燕鹏律师 2019.12.18 1234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如何签订?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劳动者可与多个单位同时签订;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期限在一月内的,双方协商可订立口头合同;劳务派遣派遣的员工,单位只需签劳务派遣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条件;可协商合同终止条件。

    张福昊律师 2021.12.29 757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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