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以小时计算工作时间的工作岗位,如保洁、园丁、家政等。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将非全日制用工称之为“小时工”。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有以下区别: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全日制以日计酬为主;非全日制的当事人可以签订口头协议,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而全日制的当事人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并且要依法解约,程序更为复杂。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主要从定义,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公司数量,合同订立方式,试用期,终止用工条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周期等方面进行了区分。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如下:1、是否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3、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和终止条件不同。4、工资支付周期不同。5、社会保险的缴纳方式不同。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优点:1、按照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员工,企业只需要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其他的费用自然就包含在他的工资里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非全日制用工的成本比全日制用工要低廉一些,可以为企业节约一部分人力成本。
非全日制用工有以下规定:双方可订立口头协议。劳动者可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终止用工,且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支付报酬最长不超过15日。
非全日制用工主要适用于灵活,短期的用工岗位,包括家政,快餐店服务员、保洁员等类型的工作。非全日制用工主要有以下特点:1、小时计酬且不得超过法定工时。2、方协商同意,可订立口头协议。3、非全日制员工可订立多重劳动关系。
有。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
非全日制用工主要有以下特点:1、以小时计酬且不得超过法定工时。2、双方协商同意,可订立口头协议。3、非全日制员工可订立多重劳动关系。非全日制员工若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企业不能据此便辞退员工,但是,后订立的合同,不能影响先订立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