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当女职工进入孕期后,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也应当续延至哺乳期结束之后才能终止,用人单位必须做的是“续延”而非“续签”。
休完产假后,依法还应该享受哺乳期,哺乳期截止到婴儿年满一周岁时。劳动部有关文件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产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应该自动延续至产假结束。也就是说,女职工本人没有必要专门回到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的期限会自动延续,公司也不能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去解雇女职工。否则的话,公司应该按照女职工的实际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
产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续延至哺乳期消失时终止。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或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产假期间公司不可以单方解除劳工合同,根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用人单位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顺延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在疫情期间治疗或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企业也不能直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应该顺延至员工医疗期、隔离期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结束的时间。
产假期间被通知调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则合法,未达成一致,则不合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不可以,要顺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劳动合同在工伤医疗期内到期后,劳动合同期限顺延,顺延到工伤医疗期结束。所以,在工伤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不需要续签,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