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有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三种形式: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需签订解除协议,明确解除时间、工作交接、经济补偿等事项。劳动者单方解除: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即时解除: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过错性解除: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非过错性解除: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等,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等情形,需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裁员,并支付经济补偿。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