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在公交车上摔伤,一般情况下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公交车上摔伤,通常不符合上述“交通事故”的情形,因为公交车本身不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范畴。但如果能证明公交车司机存在重大过错等导致自己受伤的情况,且经相关部门认定自己对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那么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所以,上班途中在公交车上单纯摔伤,大概率不能认定为工伤。建议及时就医,查看伤势情况,同时咨询单位人事部门了解后续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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