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合同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不给合同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无法通过合同清晰知晓自身权利义务,如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等内容。若发生劳动纠纷,合同是重要凭证,缺少合同会增加劳动者维权难度。劳动者可向公司索要合同文本,若公司拒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公司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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