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应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2.计算方式为:月工资÷21.75×实际工作天数。例如,月工资为5000元,工作了10天,5000÷21.75×10≈2300.93元。3.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若单位拒绝支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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