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如,员工入职后单位一直未签合同,工作了5个月,那么单位应支付4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计算方式为:月工资×4。需注意,主张二倍工资是有仲裁时效的,一般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所以劳动者应及时关注自身权益,在时效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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