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计算经济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3.劳动者可采取措施。若单位到期不续签,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等。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仲裁需在规定时效内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仲裁委受理后会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