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刚上班就怀孕不能随意辞退。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但需用人单位承担相应举证责任。总之,女职工孕期受法律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能无故辞退。若女职工遇到此类违法辞退情况,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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