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相应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平日加班,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2. 员工被辞退时,其加班时间应按照实际加班情况进行准确核算。用人单位需提供完整的考勤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员工的加班时长。3.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或支付不足额加班工资,员工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及相应经济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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