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务派遣工被退回劳务公司是否有赔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因用工单位原因退回,且劳务公司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不同意,此时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若因劳动者自身过错被退回,一般无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核心分析:若用工单位因自身原因退回,劳务公司重新派遣时降低条件,劳动者有解除合同并获赔偿权利。若劳动者存在过错被退回,劳务公司可依法解除合同,无需赔偿。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收到的退回通知、重新派遣的劳动条件变化等相关材料。与劳务公司协商:了解退回原因,明确自身权益。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按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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