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拖欠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拖欠的工资,并可能获得经济补偿。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核心分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义务。未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关键在于用工时间及未签合同情况。拖欠工资则侵害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实务建议:劳动者应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转账记录等。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等。仲裁流程一般包括提交申请、受理、开庭审理、裁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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